一、 通知
開發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二、 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准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三、 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為了防止開發商在建設期間將業主的房屋進行抵押,業主在驗收房屋質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是否有抵押記載,然後才開始驗收有關的工程質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俗稱“兩書一表”)。
目前在交樓過程當中出現問題比較多的主要是《竣工驗收備案表》。按照有關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因此,業主在驗房的時候不能只看有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而是要仔細查看所購的房屋是否在該表的范圍內,以及表內的各個分項是不是都備了案。
四、 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換書;
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不能簽署房屋交接書,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准。
業主最好自備一份詳細的驗房記錄單,驗收完有關文件,業主馬上就要開始實地驗房了,開發商提供的《樓宇驗收記錄表》列出的項目大多不夠細致,一旦驗收起來,可能根本不夠用,建議業主先自備驗房記錄單,以備不時之需。業主在自備的驗房記錄單裡,應該盡可能詳細地列明需要注意的內容,以防遺漏。
據經驗,在驗房過程中,首先要關注房屋是否存在結構問題,例如承重牆是否有貫穿性裂縫等等;然後才是房屋使用方面的細節問題,例如門窗是否平直。除此之外,購房者在驗房的時候,不妨帶上電筆、直尺、小木槌等工具,以便於檢驗。
★【驗房自備工具】★
1)1只塑料洗臉盆(通水)--用於驗收下水管道是否堵塞,但不可以測試管道密合狀況及管壁壓力
2)1只小榔頭或小鋼球(輕敲或滾動)--用於驗收房子牆體與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於測裂縫的寬度
4)1只5米卷尺--用於測量房子的淨高
5)1只萬用表---用於測試各個強電插座及弱電類是否暢通
6)1只計算器---用於計算數據
7)1只筆--用於簽字
8)1把掃帚--用於打掃室內衛生(全裝修)
9)2只小凳子和一些報紙、塑料帶,包裝繩--用於時間長,可休息一下及預先封閉下水管道。
10)一本信簽紙----隨時就收樓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書面登記,並有雙方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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