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對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
1.專業知識——室內設計師必須知道各種設計會帶來怎樣的效果,譬如不同的造型所得的力學效果,實際實用性的影響,所涉及的人體工程學,成本和加工方法等等。這些知識決非一朝一日就可以掌握的,而且還要融會貫通、綜合運用。
2.創造力——豐富的想象、創新能力和前瞻性是必不可少的,這是室內設計師與工程師的一大區別。工程設計采用計算法或類比法,工作的性質主要是改進、完善而非創新;造型設計則非常講究原創和獨創性,設計的元素是變化無窮的線條和曲面,而不是嚴謹、繁瑣的數據,“類比”出來的造型設計不可能是優秀的。
3.美術功底——簡單而言是畫畫的水平,進一步說則是美學水平和審美觀。可以肯定全世界沒有一個室內設計師是不會畫畫的,“圖畫是設計師的語言”,這道理也不用多說了。雖然現今已有其它能表達設計的方法(如計算機),但紙筆作畫仍是最簡單、直接、快速的方法。事實上雖然用計算機、模型可以將構思表達得更全面,但最重要的想象、推敲過程絕大部分都是通過簡易的紙和筆來進行的。
4.設計技能——包括油泥模型制作的手工和計算機設計軟件的應用能力等等。當然這些技能需要專業的培養訓練,沒有天生的能工巧匠,但較強的動手能力是必須的。
5.工作技巧——即協調和溝通技巧。這裡牽涉到管理的范疇,但由於設計對整個產品形象、技術和生產都具有決定性的指導作用,所以善於協調、溝通才能保證設計的效率和效果。這是對現代室內設計師的一項附加要求。
6.市場意識——設計中必須作生產(成本)和市場(顧客的口味、文化背景、環境氣候等等)的考慮。脫離市場的設計肯定不會好賣,那室內設計師也不會好過。
7.職責——設計師應是通過與客戶的洽談,現場勘察,盡可能多地了解客戶從事的職業、喜好、業主要求的使用功能和追求的風格等。
工作內容
1.從構思、繪圖到三維制模等,提供完整的設計方案,包括物理環境規劃、室內空間分隔,裝飾形象設計,室內用品及成套設施配置等;
2.通過創意與設計,體現家居設計的空間感,實用性,優越性,革命性,凸顯其人性化;
3.闡述規劃自己的創意想法,與裝修人員達成觀念上的協調一致;
4.協調解決裝飾過程中的各種技術問題;
5.協助進行室內裝飾的成本核算和資源分析;
6.了解所在行業的發展方向和新工藝,新技術並致力於創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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