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啟動以來,山東濰坊市按照國務院總體安排部署,創新監管模式,強化宣傳引導,各項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初步形成了濰坊市政府監管有力、社會監督有序、企業誠信有度的食品安全監管新格局,取得了階段性創建成果。
據悉,濰坊市為破難食品安全監管難題,開展了創城 “三九九”整治行動。整治行動突出“六小”規范,已分別制定出台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飯店、小攤販、小飯桌、鮮奶吧“六小”的監管辦法,將長期以來游離於監管之外的業戶全部納入監管范圍,通過實施備案登記、統一標牌公示、限時定點經營等多種監管方式逐一對其規范。二是加大抽檢力度。按照4批次/千人的抽檢標准,制定了全市4萬批次的食品、食用農產品抽檢計劃,並分解到了市縣各相關監管部門。三是嚴查重罰。建立了監管部門與 公安部 門聯席會商和執法協作機制,針對治理整頓中發現的屢打不絕、屢禁不止的難點問題和安全隱患多、易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重點問題,分別研究制定了“六小”和打“四黑(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黑交易)”等專項整治方案,采取行刑銜接、檢打結合、邊檢邊打等措施,組織開展了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百日行動”、燒烤類餐飲食品、校園周邊“五毛零食”等28個專項整治,消除了一些安全隱患,淨化和規范了市場秩序,打擊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據中國經濟網采訪了解到,濰坊市探索快檢運作新模式,積極推進濰坊市快檢全覆蓋,2014年市政府將食品快速檢測室建設列入了25件民生實事之一,在全市大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10家)、農貿市場(30家)及大中型超市(243家)建設了112個快檢室。今年我們又督促全市其它大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大型超市年內全部建設檢測室,並推動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大中型酒店、中型食品超市配備快速檢驗設備。同時,積極探索了政府主導、市場開辦者自建並委托第三方進駐快檢的運作新模式,實現各快檢室的良性運轉。
濰坊市通過大量的宣傳工作,促進社會共識、共治。一是多載體擴大陣地宣傳范圍。召開了創城新聞發布會,在市電視台和日報開辟了宣傳專欄,設立了微信公眾號,向市民發放手機短信8多萬條;設計印制了21萬份宣傳畫,在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街頭門店等監管對象場所廣泛張貼,在出租車、公交車車體張貼宣傳標語,提升了群眾對創城工作的知曉度和參與度。二是不間斷開展三個“百千萬行動”。先後組織百名生產經營者誠信訪談、千篇報道話食安濰坊、萬家企業陽光開放行動;聘請百名特邀宣傳員、千名特邀監督員、萬名社會監督員;開展百場知識競賽、千篇有獎征文、萬人問卷調查。其中,萬人問卷調查活動中,通過網絡、學校、家庭以及街頭調查共收集有效問卷31萬余份,全面了解群眾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需求和期盼。三是面向全社會公開有獎征集創城宣傳口號、宣傳畫以及行業“潛規則”。目前宣傳口號征集工作已經結束,共收到來自全國各地的作品1462件,經過層層篩選確定了全市60個宣傳口號,擴大了創城工作的宣傳影響力和知曉率。四是持續開展“雙四”宣教行動。制作了食品 安全知識 宣傳展板,在各縣市區進行巡回展覽;編寫並向廣大群眾發放了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手冊《打開舌尖上的問號》;制作了光盤和磁帶,發放到了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區,利用“空中四條線”(政務網站、電視台、舉報電話、農村喇叭)和“地上四個一”(一條宣傳教育街、一個大院、一個公示欄、一張便民卡)的宣教陣地,廣泛開展基層科普宣傳,實現“空中地上”立體發聲,提升了基層群眾的食品安全科學素養和參與監督的意識。
據悉,濰坊市將進一步加強檢測機構建設、擴大檢測樣本量、提升准備配備水平等硬性指標;規范追溯體系,實現輸入食品的全鏈條監控;繼續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工作。
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出台養生粉不得宣傳療效如今,在很多超市自制食品俨然成為主打產品。為加強現場制售食品的監管,日前,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了《關於加強食品銷售者現場制售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格規范食品制售原料采購行為,嚴格規范食品制售過程;同時,在銷售食品或提供研磨服務時,均不得宣傳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
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熱騰騰的煎餅、現磨“養生粉”等超市、農貿市場的現場制售食品受到不少市民的鐘愛。不過由於超市、農貿市場的現制食品經營方式多元化,有的承租給個人或單位;有的是食品公司提供半成品,到現場切分加工;再加上一些管理不規范,衛生細節不重視,一些現售食品也存在不少安全隱患。
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專家阮光鋒表示,近年來,各地監管部門發現不少食品銷售者經營場所內現場制售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特別是夏秋季節,細菌容易滋生,食品安全隱患更容易潛伏。“《通知》是根據食品安全時令性的特點針對性的規范,也是對現場制售食品監管工作的細化,讓監管者和經營者都有規可循,有利於提高現場制售食品的整體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食品銷售者在其經營場所內現場制售食品的應當具備與制售食品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加工制作和銷售環境及設施、設備等條件,並取得相關食品經營項目許可。食品經營者利用其他食品銷售者的經營場所並以自己名義從事現場制售食品活動的,除應當具備食品加工制作和銷售食品環境及設施、設備等條件外,應單獨取得所在場所的食品經營許可。
不得宣傳產品有防病功能
大棗、薏仁米、黑芝麻、黃瓜籽再加上百合、茯苓、山藥、蓮子等,放在機器裡一分鐘,宣稱能夠“美容美白”、“降三高”的養生粉就磨好了。近幾年,這類在超市裡現磨現配的“五谷養生粉”備受人們推崇。不過隨著《通知》的出台,這些養生粉以後再也不能宣傳療效。
《通知》要求,對為消費者提供現場研磨加工服務的食品經營者,禁止其在加工制作過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使用藥品和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的原料,禁止與中藥材性質的食品混合研磨。在銷售食品或提供研磨服務時,均不得宣傳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
針對現售食品衛生及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情況,《通知》強調,保持食品制售環境衛生清潔,建立和執行食品加工制作和銷售設施、設備的清潔消毒制度,建立和執行現場制售食品的食品加工制作配料公示制度,禁止其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其使用以劣質、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禁止其銷售未經許可預先研磨混合好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