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順豐門店成為失聯兒童守護站一事,1、此消息是假的,大家務必以官方信息為准2、順豐熱衷社會公益但堅持方法得當安全第一,小朋友走失後應第一時間報警!順豐小哥遇到需要援助的,一定也會快速報警並配合警察叔叔保護小朋友!
順豐官方微博回應
平時,家長要教孩子記住這幾點:
1.牢記家庭地址和父母電話;
2.不接受任何陌生人的玩具和食物;
3.佩戴家庭地址和父母聯系方式的小物品,但不要太暴露在外;
4.無人處,面對惡狠狠的陌生人不直接對抗,要到人多處直接對抗,比如大叫,大哭;
5.人多的地方走丟,孩子要待在原地,不要跑來跑去,不要跟陌生人走,並尋找路人幫助報警,如果這個人說要帶你走,就不要理他,一定要待在原地,直到家長和警察來接;
6.讓孩子牢記“有困難找警察”。
兒童走失
並不存在24小時立案一說
目前,針對兒童走失,並不存在24小時立案一說。
2010年3月15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中對立案有明確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一旦遇到人員走丟,馬上報警,馬上尋求派出所幫助,如查找監控線索和尋找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