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體溫降低
因長期暴露於任何溫度,人體散熱大於產熱時,可引起體溫過低.體溫過低最常見於寒冷季節或浸泡在水中,但若代謝性或活動性產熱(發抖)不能維持核心體溫時,也可發生於夏天或溫暖季節.嚴重外傷後也可發生體溫過低.固定不動,穿濕衣服,寒風和躺在寒冷的表面物上,可增加發生體溫過低的危險性.
體溫過低可導致所有生理功能的加速,包括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神經傳導,精神的敏銳性,神經肌肉反應時間和代謝率.幼兒時,將全身浸泡在接近結冰的水中所致的低溫過低,可保護低氧時的大腦。
核心體溫降低可導致冷漠嗜睡,手腳笨拙,精神錯亂,易激動,虛幻,呼吸減慢或停止,心跳減慢,不規則,最後停止.但只要病人當未溫暖,不應認為病人已死.直腸溫度<34℃有助於與因心髒病,糖尿病昏迷,胰島素過量,腦血管意外或濫用藥物所致的類似症狀相區別.普通的臨床體溫表不能測量體溫過低時很低的體溫,必須用特殊的低體溫測量儀,若只有標准的臨床體溫表,汞柱不能升至34℃以上表明有體溫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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