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弄清楚服毒農藥的情況下,一般以近似的等滲鹽水沖洗較宜,即在一桶水中抓食鹽一把溶解後,可配成接近1%的鹽水,使沖洗液的鹽濃度略高於體液,水溫以26~32℃為宜。安置胃管盡量地爭取經鼻插放以便固定。
胃管插入後再按常規方法測試胃管是否已進入胃中。每次進水量約300~500 ml,患者采側臥頭低腳略高體位,液體進入後,柔擦上腹部,隨即吸出沖洗液。亦可變換體位,反復洗之。
洗胃中必須強調:
①當服用的藥物品種不清時,第一次沖洗出的胃內容物應用清潔試管或容器盛好,以備檢。
②應努力保持沖洗液進出量的平衡,並詳細記錄。
③若胃內容殘渣過多而易阻塞胃管時,應盡量用刺激咽喉部或催吐的方法吐出。
④對確實無法洗胃者,經過慎重考慮,征得患者家屬和有關方面的認同和簽字後,可作胃造瘘沖洗,但此法切不可作為洗胃的首選。
⑤洗胃前應全面地、認真地檢查其生命體征,若生命體征的變化指示插放胃管有危險,應將利弊關系向家屬說明。
⑥洗胃的沖洗次數與液體量,應以洗出的液體無色、無味為基本原則,一般為1~2萬 ml左右。
⑦在洗胃的同時,應盡快地建立可靠的靜脈通道。
⑧洗胃結束後經胃管中注入50%硫酸鎂或硫酸鈉40~80ml導瀉。
⑨要徹底清除患者衣著與頭發的農藥污染,如更換衣物、徹底洗頭及全身清洗等。
⑩對有心、肺功能衰竭者,對在洗胃過程可能發生的意外要有充分的評估,尚須盡量避免誤吸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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