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去有不良生育史者
包括曾經有過自然流產、宮外孕、妊娠毒血症、早產、宮頸閉鎖不嚴、難產、胎盤早期剝離、子宮及胎盤先天異常等症狀以及患有高血壓、盆腔炎、下肢靜脈曲張合並栓塞、Rh陰性血型者或者孕早期有嚴重“害喜”現象者。
二、患內科疾病者
有內科病史的准媽媽,必須在原有疾病病情已經獲得控制並且得到主冶醫生的許可,才可放心出門。此外,患有某些常見的慢性疾病,例如糖尿病,先天性或後性心髒病、腦血管病變、痛風、嚴重貧血、哮喘、癫痫以及會暈車、暈船、暈機的准媽媽,因為在旅途中可能會有突發的急性病變,均不宜出門。
小提醒
1.決定要出門以後,請拜訪一次你的婦產科大夫,向他了解自己的身體情況,詢問有關注意事項,並記錄他的聯系方法,以便緊急時聯系。
2.方便的話,托人在到達地找一位可靠的醫生,或事先打聽好當地的產科醫院,以備不時之需。
3.隨身帶好自己的就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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