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痛為臨床極其常見的症狀之一,可表現為急性與慢性。病因較為復雜,多數由腹腔內髒器疾病所引起,但也可由腹外髒器及全身性病變引起。
病因:
1、腹腔內髒器的急性炎症如急性腸炎、急性胰腺炎、急性闌尾炎、急性膽囊炎等。
2、腹腔內髒器梗阻或擴張 如腸梗阻、急性胃擴張、膽道結石、泌尿系結石等。
3、腹腔內髒器扭轉或破裂腹內有蒂器官急性扭轉、異位妊娠破裂。
4、腹腔外疾病所致的腹部牽涉痛 如心絞痛、心肌梗死、急性心包炎、肺炎、肺梗死、胸膜炎、食管裂孔疝等。
臨床表現:
1、疼痛的部位:一般最先出現腹痛的部位多是病變的所在。如胃、十二指腸疾病、急性胰腺炎,疼痛多在中上腹部;膽囊炎、膽石症、肝膿腫等疼痛多在右上腹;急性闌尾炎疼痛在右下腹McBurncy點;小腸疾病疼痛多在臍部或臍周。
2、腹痛的性質與程度:陣發性絞痛,疼痛相當劇烈,冷汗淋漓,多見於膽石症或泌尿系結石;持續性、全腹劇烈疼痛伴腹壁肌緊張或板狀腹,提示為急性彌漫性腹膜炎。
3、誘發因素:某些疾病的腹痛與飲食有關,如進食油膩食物可誘發膽囊炎或膽石症發作;酗酒、暴飲暴食誘發急性胰腺炎、急性胃擴張。
急救處理:
腹痛在對症治療中應盡快明確診斷,嚴密觀察病情的發展,禁止進食,慎用鎮痛藥,以免影響病情觀察。疑有腸穿孔、腸梗阻或闌尾炎者,禁用瀉劑或灌腸。出血性疾病禁止用熱敷。
空腔髒器疾病所致腹痛:可選顛茄酊劑口服0.3~1ml,3/d;山莨菪鹼(654-2)口服5~10mg, 3/d或10mg肌注;阿托品口服0.5mg, 3/d。在診斷明確前,禁用嗎啡、杜冷丁等麻醉藥,以免掩蓋病情。
轉診:
轉診中應禁食、禁用止痛劑與鎮靜劑,非痙攣性腹痛禁熱敷、禁按摩;在轉診中應注意病人的面色、體溫、血壓、心率和呼吸等生命體征以及腹痛性質的變化,並觀察有無嘔吐、腹瀉、黃疸、進行性貧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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