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扎傷口應了解有無內在損傷
在外傷急救現場,不能只顧包扎表面看得到的傷口而忽略其他內在的損傷。
同樣是肢體上的傷口,有沒有合並骨折,其包扎的方法就有所不同,有骨折時,包扎應考慮到骨折部位的正確固定;同樣是軀體上的傷口,如果合並內部髒器的損傷,如肝破裂、腹腔內出血、血胸等,則應優先考慮內髒損傷的救治,不能在表面傷口的包扎上耽誤時間;同樣是頭部的傷口,如合並了顱腦損傷,不是簡單的包扎止血就完事了,還需要加強監護。對於頭部受撞擊的患者。即使自覺良好,也需觀察24小時。如出現頭脹、頭痛加重,甚至惡心、嘔吐,則表明存在顱內損傷,需要緊急救治。
因此,在對傷者明顯可見的傷口進行包扎之前或同時,一定要了解有沒有其他部位的損傷,特別要注意是否存在比較隱蔽的內髒損傷。
與體腔相通的傷口的包扎
對於與體腔相通的開放性傷口,現場一般只需對傷口進行簡單的覆蓋,然後盡快送醫院或緊急聯系醫務人員前來救治。
例如,與腹腔相通的腹部傷口,可用干淨的紗布、毛巾、被單等覆蓋。如有腸管或網膜從創口處膨出,切勿試圖將其回納腹腔內,以免加重腹腔污染。對膨出的腸管或網膜,應用干淨的碗將其完全蓋住,或用干淨紗布圈套於周圍再行包扎,以防擠壓膨出的腸管或網膜。
又如,與胸腔相通的胸部傷口,可造成開放性氣胸。其中,“交通型氣胸”與“高壓(張力)型氣胸”症狀嚴重,甚至可致昏迷、死亡。
前者應盡快用無菌紗布或其他清潔的敷料封閉傷口,包扎固定,防止反常呼吸,以便減輕症狀和減輕持續傷害。對於“高壓(張力)型氣胸”,由於破裂口形成單向活瓣,當人吸氣時裂口開放,氣體不斷進入胸膜腔;呼氣時裂口關閉,以至氣體不能排出。胸腔內壓力不斷增加,使得肺受壓增加,從而導致進行性呼吸困難。此時須作緊急排氣處理,可用大號注射針頭在患側鎖骨中線第二肋間刺人胸膜。
再者,頭顱外傷者如果出現“鼻孔、耳朵流出較大量的淡紅色液體”,應考慮顱底骨折,傷口與顱腔有相通。不要在現場試圖壓迫和填塞傷者鼻孔、耳朵,以免造成顱內感染。如骨折穿破頭皮或有腦組織膨出,可按腹腔髒器膨出的原則處理。
以出血為主要症狀的傷口包扎
在有出血的情況下,外傷包扎的實施必須以止血為前提。如不及時給予止血,則可造成嚴重失血、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有時候,包扎本身就是止血的措施。例如,組織損傷造成的毛細血管出血,出血時血液成水珠樣從傷口流出,稍微壓迫即可止血,有時也可自動凝固止血。這種出血,往往只需要在傷口貼上止血貼,或在傷口上覆蓋消毒紗布,然後稍微加壓包扎,即可完成止血和包扎的雙重任務。但對於由動脈血管損傷引起的“動脈出血”和由靜脈血管損傷引起的“靜脈出血”,單純的壓迫包扎傷口,往往不能達到止血的目的。
動脈出血時,出血呈搏動性、噴射狀,血液顏色鮮紅,可在短時間內大量失血,造成生命危險;靜脈出血時,出血緩緩不斷外流,血液顏色紫紅。這些可通過“指壓”和“止血帶”等應急措施臨時止血,再送醫院或請救護人員前來救治。
指壓止血是在傷口的上方,即近心端處,找到跳動的血管,用手指緊緊壓住。需注意的是:此法僅能用於短時間控制血流,應隨即采用“止血帶”止血法。
止血帶是具彈性的橡膠帶(帶與皮膚之間要墊上敷料),亦可用寬度大於3厘米的布帶、毛巾、領帶等代替,綁扎上臂或大腿上、中1/3交界處(注意:綁扎上臂時不能過低,否則易損傷神經),綁扎的松緊程度以傷口沒有鮮血外流為度。此外,一定要在顯著的部位標明上止血帶的時間,每隔一小時松開止血帶幾分鐘。再綁扎。
錯誤包扎可導致嚴重後果
有人為孩子的“肘關節傷”進行包扎時,長時間把“前臂和上臂固定在一條直線上”,結果孩子的“肘關節失去了應有的彎曲功能”而殘廢了。究其原因,就是劉讀者不知道包扎時,應該把關節固定在“功能位置”上。保持在功能位置上的關節,就算傷後關節不能活動,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原關節的一些生理功能。
對上肢來說,最重要的是保證手的功能;對下肢來說,主要是保證持重和步行的功能。因此,肘關節的功能位置是屈曲近90度,膝關節的功能位置是稍屈10度,手各指關節的功能位置是屈曲45度。踝關節的功能位置是90~95度。
再以外傷骨折為例:包扎松散,不起固定作用是導致畸形愈合或假關節形成的重要原因。眾所周知,骨折、脫位的整復要靠固定來保證。如果包扎松散,起不到固定的作用,近期就有可能發生出血、疼痛、休克等危險,遠期則可能造成畸形愈合和假關節。
相反,包扎得太緊,也有可能造成機體新的損傷。過緊的包扎影響血液循環,可出現肢體腫脹,或蒼白、發绀、發冷、麻木等表現。如不及時放松重新進行恰當的包扎,就有可能造成肢體缺血、壞死。
此外,為包扎傷口,不適當地移動患者,也可造成難以挽救的損傷。例如,造成長骨完全骨折患者的骨折端刺傷重要血管、神經,造成脊柱骨折的患者脊髓損傷而發生截癱等。因此,包扎時必須講究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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