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驚蛇,是漢語的一則成語,出自北宋·鄭文寶《南唐近事》。那麼網友們知道打草驚蛇成語故事是什麼嗎?感興趣的網友們,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南唐時候,當塗縣(今屬安徽省馬鞍山市)的縣令叫王魯。這個縣令貪得無厭,財迷心竅,見錢眼開,只要是有錢、有利可圖,他就可以不顧是非曲直,顛倒黑白。在他做當塗縣令的任上,干了許多貪贓枉法的壞事。常言說,上梁不正下梁歪。這王魯屬下的那些大小官吏,見上司貪贓枉法,便也一個個明目張膽干壞事,他們變著法子敲詐勒索、貪污受賄,巧立名目搜刮民財,這樣的大小貪官竟占了當塗縣官吏的十之八九。因此,當塗縣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一個個從心裡恨透了這批狗官,總希望能有個機會好好懲治他們,出出心中怨氣。
2、有一次,一個年輕人為了房基地和鄰人張三起了糾紛,兩家爭吵不休,鬧到縣衙門。誰知,守衙門的士卒不讓他們進去,說是要進門錢。年輕人只好拿出幾文錢,才進了衙門。進門沒走多遠,又遇到個人攔住他們,喝道:“你們私闖公堂,膽子不小,還不快出去!”年輕人連忙分辯道:“老爺,我是來請王縣令公斷的。張三霸占了我的房基地,卻反誣我占了他的地,請老爺明鑒。”張三認出攔住他們的人是縣衙門的主簿(相當於秘書),連忙把他拉到一邊,悄悄遞過去一錠銀子,說道:“主簿大人,是他占了我的房基地請你為我做主。”主簿見了亮閃閃的銀子,眉開眼笑,轉臉惡狠狠地對那個年輕人叱道:“一點兒小事,也來驚動王大人。出去出去!”不由分說,就把他們推出門去。年輕人回到家越想越氣,就去聯合那些受過主簿敲詐的人,寫了狀子,遞到縣衙門。這天,王魯正坐在縣衙裡批閱案卷。他翻開一張狀紙,“狀告主簿”幾個字躍入他的眼簾,他不覺一驚,趕緊往下看,越看越慌,因為狀紙中對主簿的違法亂紀行為描述得清清楚楚。這些事情,大部分都是他暗地指使主簿干的。他想:“如果這些事追究起來,必然要把自己牽扯進去,這可不妙啊。幸虧這件公文落在我手裡,以後可要多加小心啊。”想到這裡,就隨手批了八個字:“汝雖打草,吾已蛇驚。”意思是說:你們雖然告發的是我的下屬,但我已經感到事態嚴重了,就像打草的時候驚動了草裡的蛇一樣啊!批完後,王魯就把這個狀子壓了下來。
3、成語寓意:打草驚蛇這個典故闡明了一個道理,那些干了壞事的人常常是做賊心虛,當他們做的事情還沒有被發現的時候,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他們也會聞風喪膽。俗話說“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人生在世,但求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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