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中的安全措施
總的原則:一是人體的位置盡量降低,以減少直接雷擊的危險;二是人體與地面的接觸部分如雙腳要盡量靠近,與地面接觸越小愈好,以減少“跨步電壓”。
在雷電交加時,感到皮膚刺痛或頭發豎起,是雷電將至的先兆,應立即躲避。
如果身處樹木、樓房等高大物體,就應該馬上離開。如果來不及離開高大的物體,應該找些干燥的絕緣物放在地下,坐在上面,采用下蹲的避雷姿勢,注意雙腳並攏。雙手合攏切勿放在地面上。千萬不可躺下,這時雖然高度降低了,卻增大了“跨步電壓”的危險。水能導電,所以潮濕的物體並不絕緣。
不要在山洞口、大石下或懸巖下躲避雷雨,因為這些地方會成為火花隙,電流從中通過時產生電弧可以傷人。但深邃的山洞很安全,應盡量往裡面走。
遠離鐵欄及其他金屬物體。並非直接的電擊才足以致命。閃電擊中導電體後,電能是在瞬間釋放出來的,向兩旁射出的電弧遠達好幾米。此外,熾熱的電光使四周空氣急劇膨脹,產生沖擊波。這些沖擊波發出的聲音,就是雷聲。若在近處聽到,強大的聲波可能震傷肺部,嚴重時可把人震死。
雷雨時如果身在空曠的地方,應該馬上蹲在地上,這樣可減少遭雷擊的危險。不要用手撐地,這樣會擴大身體與地面接觸的范圍,增加遭雷擊的危險。雙手抱膝,胸口緊貼膝蓋,盡量低頭,因為頭部最易遭雷擊。
空曠地帶和山頂上的孤樹和孤立草棚等應該回避,因為它們易遭雷擊。這時如在其中避雨是非常危險的,尤其是站在向兩旁伸展很遠的低枝下面。但是,事物是一分為二的,如果野外有片密林,一時又找不到其它避雷場所,那麼也可以利用密林來避雷,因為密林各處遭受雷擊的機會差不多。這時只要不站在樹林邊緣,最好選擇林中空地,雙腳合攏,與四周各樹保持差不多的距離就行了。
原則上說,雷電期間應盡量回避未安裝避雷設備的高大物體,如高塔、大吊車、開闊地的干草堆和帳蓬等,也不要到山頂或山梁等制高點去。不要靠近避雷設備的任何部分。鐵路、延伸很長的金屬欄桿和其他龐大的金屬物體等也應回避。
如果你在江、河、湖泊或游泳池中游泳時,遇上雷雨則要趕快上岸離開。因為水面易遭雷擊,況且在水中若受到雷擊傷害,還增加溺水的危險。另外,盡可能不要呆在沒有避雷設備的船只上,特別是高桅桿的木帆船。
如正在駕車,應留在車內。車殼是金屬的,因屏蔽作用,就算閃電擊中汽車,也不會傷人,因此,車廂是躲避雷擊的理想地方。但是雷電期間最好不要騎馬、騎自行車、騎摩托車和開敝蓬拖拉機。
如在家中,應把電視的戶外天線插頭和電源插頭拔掉。不要靠近窗口,盡可能遠離電燈、電線、電話線等引入線,在沒有裝避雷裝置的建築內則要避開鋼柱、自來水管和暖氣管道,以防雷電電流經它們竄入人體。此外,室內如人員較多,相互間應相隔幾米為好。如在戶外,穿橡膠底的鞋或長靴有保護作用,但也不是完全保險。
依古老的說法,雷電交加時應關上窗門,離開壁爐,其實這樣做並無多大作用。關上窗門只宜應付球狀閃電,但這種閃電極罕見,至今仍缺乏有關的可靠資料。普通閃電則不會從開了的窗戶射進屋內。
遭雷擊後的救護
遭雷擊不一定致命。許多人都曾逃過大難,只感到觸電和遭受輕微燒傷而已。也有人遭雷擊可能導致骨折(因觸電引起肌肉痙攣所致),嚴重燒傷和其它外傷。
雷電傷人是經常發生的,如不躲避或避雷措施不當就會遭受很大威脅。據報道,在瑞士,每百萬人口當中,每年約有10人遭受雷擊;而美國,每年死於雷擊事故的人數比死於飓風的人還多;在日本,1968年竟發生一起閃電擊斃11名兒童的事故。因此,我們有必要懂得防雷的具體措施及遭雷擊後的搶救方法。
雷電傷人主要是強大的雷電電流的作用。它對人體的主要危險。往往不是灼傷。如果雷電擊中頭部,並且通過軀體傳到地面,會使人的神經和心髒麻痺,就很可能致命。人受雷電電流沖擊後,心髒不是停止跳動,就是跳動速率極不規則,發生顫動。這兩種情況都使血液循環中止,造成腦神經損傷,人在幾分鐘內就可以死亡。
遭雷擊後搶救及時還是有可能復活的。有時即使感受不到受害者的呼吸和脈搏,也不一定意味著“死亡”。如能及時搶救(如人工呼吸),往往還能使“死者”恢復心跳和呼吸。此外,雷擊可能使傷者的衣服著火,也可能會熔化傷者的金屬飾物和表帶。(責任編輯:生活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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