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銀行業協會在北京發布《中國信用卡產業發展藍皮書(2014)》顯示,2014年我國人均持卡量達0.34張,三個人裡就有一人持有信用卡。不過,很多人可能對信用卡並不是那麼了解,對於裡面隱藏的陷阱也是知之甚少。想要避免被信用卡“坑”,下面這些你一定要知道。
不激活也可能產生年費
很多人以為信用卡辦下來只要不開卡就不會有什麼問題,事實並非如此。銀監會2011年出台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費用。但該條例同時說明,“在特殊情況下,持卡人以書面、客戶服務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持卡人和發卡銀行雙方均認可的方式單獨授權扣收的費用。”
取現不免息,利息比刷卡多
有些人認為信用卡取現和刷卡消費是一樣的,都可以享受免息期待遇。事實上,目前各銀行都規定,信用卡取現要付利息,大多數信用卡都是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算,折算成年息超過18%。另外,大多數信用卡取現還要繳納高額取現手續費,只有少數信用卡免除手續費。目前,各家銀行信用卡中心對信用卡取現執行0.5%至3%不等的費率標准,取現的金額還將被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根據實際天數累計。
分期付款,利息換成費用收
目前各家銀行都和商家推出了信用卡分期付款業務,持卡人用信用卡在商場購物後,與銀行約定分為多少次還清透支金額,銀行在約定還款期內不收透支利息。但事實上,用戶還需交手續費。銀行並不是白白把錢借給持卡人用,持卡人在辦理免息分期還款時,銀行每月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一般比同檔次的貸款優惠利率高得多。假設分期付款金額為1200元,分12期,手續費為0.6%/月,每月實際扣取100+1200×0.6%=107.2元。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可折算的年利率為7.2%。
並不是消費越多,積分越多
信用卡刷卡消費可以積分,積分可兌換禮品、服務甚至現金。其實,並非所有的信用卡刷卡消費都可以積分,各家銀行有不同的規則。大部分銀行就把購房、購車等大額消費排除在積分范圍之外。醫院、學校、金融產品及服務等,也被一些銀行劃入不能積分的“無效消費”行列。不少信用卡的網絡消費也不納入計算積分范圍。還有,很多銀行的信用卡積分都是定有效期,一般兩年期限較多。
用信用卡存錢,取出來卻要繳費
不少剛辦信用卡的人都會往信用卡裡面存錢,因為這樣,刷卡消費也會獲得積分。但信用卡裡存錢,“進去”了,就沒那麼容易“出來”。很少有人知道,從信用卡裡取出自有存款時有可能產生手續費,專業叫法為“溢繳款”領回手續費。目前各家銀行取現收費標准各不相同,有的收取1%,最少10元;有的收取2.5%,最少50元。
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免收
信用卡賬單分期後,決定提前還款時,如果是按月繳納,需要把剩余月份的手續費都補齊;如果是一次性繳付手續費,也不會將手續費返還。也就是說,在客戶申請分期付款完成後,無論如何,這些手續費都必須承擔。一些銀行還要加收“坑爹”的提前還款手續費。為此,辦理賬單分期之前,應將提前還款等事宜咨詢清楚。目前也有銀行規定,提前還清賬單分期付款余額,剩余的月份不需要繼續繳納手續費。
最低還款全額利息照收
進行了大額的消費,一時無法全額還款,不少人選擇了最低還款額還款(一般為總欠款的10%),這樣可防止不良記錄產生。但算利息時,很多人才發現,利息是從消費的那天就開始算,沒有免息期,並且采用全額計息,已還款的部分在全部額度未還清之前,仍算計息基數。以透支1萬元計算,雖然已經還了9900元,算利息時還是按1萬元算,而且利息還是“利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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